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中小企业局(工信委):
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测评和全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报告编撰工作,部署落实2017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指标计划,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区)局按照省局《关于下发2016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计划的通知》(陕中企经发〔2016〕47号)和全省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布置会议要求,将本市(区)和初审后的所属县(市、区)《2016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电子版)》于2017年2月20日前通过“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系统”上报省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工作办公室。同时函报本市(区)和所属县(市、区)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含完成情况表),不得迟报。
二、请各市(区)局按照省局2017年工作要点和本地发展实际,将本市(区)和初审后的所属县(市、区)《2017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指标计划(电子版)》于2017年2月20日前通过“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系统”上报省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工作办公室。
三、认真做好2016年度陕西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报告稿件的组织筛选和初审上报工作。编撰提纲和稿件内容总体上继续按照省局《关于组织编写2015年度陕西中小企业发展报告的通知》(陕中企经发〔2016〕70号)和全省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布置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实施。要按照“追赶超越”标准,认真总结和重点反映本区域、部门、机构和企业“追赶超越”和稳增长的新举措、新亮点、新成效,形成综合报告。也可以突出特色、创新格式、避免雷同,重点反映本区域、部门、机构和企业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追赶超越”最新进展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增强发展报告的可读性、参考价值和社会影响。请各市(区)局将初审后的2016年度市县区、园区、服务机构、工业品电商企业、典型企业发展报告(情况)和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民营企业主要指标等资料(电子版),于2017年3月6日前报省局企业经济运行处。
附件如下:
2、2017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目标考核指标计划(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