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中小企业局、国家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运营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17]11号)要求,我局将开展国家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运营情况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时间安排
检查范围为2015年、2016年认定的8个国家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检查时间2017年2月15日-2月25日。
二、检查内容
各创业基地落实《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情况,包括运营和管理、制度建设、服务业绩及成效,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等方面。
三、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采取各级自查和省局统一抽查的方式进行。
各地市及创业基地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先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填写2016年度示范基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四、要求
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准确反映创业基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挖掘好的经验做法,并制定好下一步工作措施。自查报告及2016年度示范基地基本情况表于2017年2月20日前一并报省局。
联系人:县域工业处 周立宏
电 话:029-63916827 029-63916828
附件:2016年示范基地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