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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率检查组在汉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9/07/22 来源: 点击次数:0

5月7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率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贤陪同检查。市委书记王建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雁毅,市长方红卫,市委副书记权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有业,副市长周景祥先后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

8日召开的汇报会和企业座谈会上,市政府从强化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财税支持、优化金融服务、突出产权保护、打造支撑平台等方面汇报了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情况;12位企业代表围绕企业融资、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和招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检查组展开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

郝明金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取得的成就表示肯定。他指出,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好栗战书委员长对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此次执法检查作为法律宣传和实施的再动员,提高全社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意识,切实督促有关方面解决实际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推动法律实施中重难点问题的解决,用法治的力量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随后,检查组深入我市汉台、城固、洋县10余家中小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听取企业负责人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的切身感受和意见、建议。检查组希望中小企业把中央和地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好、利用好,抓住机遇,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占据更多市场份额。(汉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