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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2019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选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3 来源:市民政局 点击次数:0

陕民办发〔2019〕52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民政部,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韩城市民政局:

  为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人才培养、教育培训、激励评价等机制,努力打造素质过硬、业务精湛、尊老敬业的养老护理员人才队伍,加快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检验掌握全省养老护理员队伍服务水平,为10月份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选拔参赛选手,省民政厅拟于9月下旬举办2019年全省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

  现将《陕西省2019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选拔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陕西省2019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暨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

选拔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名称

  陕西省2019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选拔赛

  二、竞赛主题

  通过职业技能竞赛,为全省养老护理员搭建展示才能、相互学习、创新进取的平台,进一步调动养老护理员“岗位建功、技能成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参加“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选拔参赛选手。

  三、竞赛职业

  养老护理员

  四、参赛人员条件

  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两年以上,且参加过技能培训的从业人员;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等)毕业生,工作满两年以上者优先。

  五、竞赛组织

  由陕西省民政厅主办,成立陕西省2019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见附件1),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陕西省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和西安外事学院担任承办方,负责竞赛的裁判和评分、场地、器材、工作人员及与会人员生活保障。

  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各市(区)民政局负责各自的参赛工作。

  六、竞赛命题标准及方法

  (一)竞赛依据

  竞赛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及其以上标准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参照依据。严格按照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设置、方法程序和评分细则组织实施,请各地关注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公布的职业竞赛技术纲要。

  (二)竞赛内容

  分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项,其中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30%,实际操作技能成绩占70%。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三)竞赛细则

  竞赛细则见附件4

  (四)竞赛成绩

  分单位成绩排名和个人成绩排名。单位成绩由个人成绩的平均分确定。

  七、竞赛实施步骤

  分预赛和全省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预赛:各市(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好本地区的预赛,为全省决赛选拔推荐选手。

  (二)决赛:由陕西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和养老服务处组织全省养老护理员进行职业技能竞赛。全省决赛后选出6名选手参加“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九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参赛选手。

  八、时间安排

  (一)预赛阶段

  2019年9月2日至15日,由各市(区)民政局组织开展市级预赛。

  (二)决赛阶段

  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决赛定于2019年9月23日至25日举行。

  九、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一等奖:养老护理员决赛获得前5名的选手;

    二等奖:养老护理员决赛获得前6-15名的选手;

    三等奖:养老护理员决赛获得前16-30名的选手;

    优秀奖:养老护理员进入省级决赛的其他选手。

  2.团体奖

    一等奖:团体总分第1名的参赛队;

    二等奖:团体总分第2至3名的参赛队;

    三等奖:团体总分第4至6名的参赛队。

  3.优秀组织奖

  对在本次竞赛活动中组织周密、团体成绩优异的代表队获得优秀组织奖。

  (二)奖励办法

  单位奖和个人奖均颁发荣誉证书

  十、报名事项

  各市(区)通过预赛选拔4-6名思想品德好、业务技能精的养老护理员参加全省比赛(最少要有1名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选手),并推荐1名责任心强、业务全面、业内影响力强的专业人士参加评委工作(参赛人员名单于9月17日之前上报),报名名单见附件2。

  9月23日17时前到西安外事学院南校区医学院10#教学楼二楼学术报告厅(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报名注意事项见附件3。

  十一、有关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全省2019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本地区技能竞赛顺利实施和全省决赛选手的选拔工作。要通过技能竞赛活动带动和激励广大养老护理员爱岗敬业、苦练技能,争当技术能手,建立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在养老行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养老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各市(区)竞赛组织和实施等情况,请及时报送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和养老服务处。

   

  联系人: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拜关胜 029-63917569  邮箱1409178877@qq.com

  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杨露莎029-63917426  

 

  附 件:

     1.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3.报名、参赛注意事项

     4.技能竞赛技术纲要

     5.参赛队团体评分参考表

   

  附件1

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一、竞赛组委会

  主  任:

     曾 明   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副主任:

     郭惠敏   省民政厅副厅长

  委  员:

     曹天刚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

     孙海侠   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处长

     杜学孔   省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会长

     甘靖毅  西安外事学院医学院院长

  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

     曹天刚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

     孙海侠   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处长

  成  员:

     任慧丽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

     王  劲   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副处长

     拜关胜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四级调研员

     杨露莎   省民政厅机关党委(人事处)主任科员

     刘晓燕   省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秘书长

     房长宏   西安外事学院培训中心主任

     马   宏   西安外事学院医学院副院长

     刘亭花   西安外事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副站长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会务组、裁判组、宣传报道组、保障组。   

   


  附件3

报名、参赛注意事项   

  1.各市(区)代表队选派参赛选手4-6人(最少要有2名具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的选手)、领队1人、裁判1人(可兼任)参加全省比赛。各市(区)于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参赛选手选拔,9月17日前将选手报名表报省厅养老服务处。

  2.参赛选手报到时请携带好选手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2寸红底照片2张。

  3.选手参赛期间着白色短袖分体护士服、白色护士鞋,不得穿戴具有地区及单位标识的服装,不穿高跟鞋,不携带手机,不化浓妆,不佩戴任何饰品。

  4.本次竞赛不安排接送站,竞赛地点:西安外事学院(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西安外事学院南校区),报到(住宿)地点:西安外事学院南校区医学院10#教学楼二楼学术报告厅(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乘车路线:城东客运站乘坐后卫寨方向地铁1号线,到“汉城路”站D口出站,转乘225路在“西辛庄”下车或199路公交车在“鱼化一路与科技二路口”下车。城南客运站出站乘坐278路公交车,在“丁家桥”下车,即可到达。或乘坐北客站方向地铁2号线,在“小寨”转乘鱼化寨方向地铁3号线,到“丈八北路”站C口出站,向南步行500米,即可到达。城西客运站出站转乘225路在“西辛庄”下车或199路公交车在“鱼化一路与科技二路口”下车。城北客运站出站乘坐公交二环二号线,在“昆明路”下车,转乘向西的800路公交车,在“西辛庄”下车即可到达。西安火车站(普通列车)出站乘201路,在“西辛庄”下车即可到达。西安北客站(高铁)乘坐韦曲方向地铁2号线,在“小寨”转乘鱼化寨方向地铁3号线,到“丈八北路”站C口出站,向南步行500米,即可到达。

  5.选手、领队及裁判食宿费用由竞赛组委会支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6.本次竞赛理论知识及实操考核内容将依据全国大赛标准,为更好地做好衔接,请选手登录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随时关注试题公开情况,按照公开试题标准备赛。

  7.实操技能模块物品由承办单位统一配备。

   

  附件4

技能竞赛技术纲要   

  一、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全面考察参赛选手的职业素养、交流沟通能力及护理操作能力。通过竞赛促进养老护理员不断学习职业技能,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加快培养和选拔民政行业高技能人才,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以个人赛方式进行。包括理论知识竞赛、实操技能竞赛两部分。

  1.理论知识竞赛: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

  2.实操技能竞赛:按照实操模块以流水作业的形式进行。实操竞赛赛场设候赛区、准备区、竞赛区。全体选手赛前在候赛区抽签候赛,抽签号确定后,选手根据抽签顺序封闭候赛、准备、参赛。

  三、竞赛内容

  (一)大赛内容含理论知识、实操技能两部分。

  1.理论知识:依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参赛选手针对所给题目及给出的1份典型案例,进行独立思考分析,按照答题要求提出解决方案。该部分评分标准见技术方案附件,具体案例不公布。

  2.实操技能:以操作技能大赛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选手的综合操作技能。大赛试题由命题组统一命制,赛题及评分标准不公布。

  依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养老服务人员典型工作任务为导向,根据养老服务人员工作过程,整合6个考核项目,涵盖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康复护理、心理护理、培训指导等内容。

  生活照料:为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喂饭;为老年人布置睡眠环境并协助睡眠照护;为卧床老年人更换床单;为卧床老年人翻身预防压疮;为带鼻饲管老年人进行进食照料;用棉球法为老年人进行口腔护理;识别老年人进食困难的原因和应对措施;为老年人摆放轮椅坐位进食体位;协助老年人半坐位进食;照料有睡眠障碍的老年人入睡;为老年人呕吐时变换其体位。

  基础照护:查对并帮助老年人服药;使用热水袋为老年人保暖;为老年人进行湿热敷;采用绷带包扎法进行外伤止血包扎;为留置尿管的老年人更换尿袋;为老年人测量腋下体温;为Ⅰ期压疮老年人提供照护;应对老年人Ⅰ度烫伤;为老年人应用滴耳剂;为卧床老年人测量血压;为坐位老年人测量血压。

  康复护理:指导老年人使用手杖行走训练;使用轮椅转运老年人;帮助老年人进行穿脱衣服训练;指导肢体障碍老年人进行床上翻身训练;指导肢体障碍老年人进行桥式运动训练;为认知障碍老年人进行记忆力训练;对老年人进行床边坐位训练;辅导老年人完成健身康复操训练;教老年人手工活动(剥豆子);指导老年人进行手指操训练;帮助语言障碍的老年人进行言语训练。

  心理护理:用语言和肢体语言疏导老年人不良情绪。

  培训指导:对初级养老护理员进行实践指导。

  (二)大赛形式及时间

    1.理论知识(120分钟)

  客观理论时间60分钟,案例职业能力测评60分钟。

    2.实操技能(36分钟)

  参赛选手在一个大赛区根据具体的情境,以顺序进入的形式完成涉及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康复护理模块的6个具体的操作技能项目,操作技能考核按照试卷规定时间分别在6个赛位完成。重点考核参赛选手的操作执行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人文关怀素质。实操技能大赛赛场设置候赛区、大赛区、休息区、观摩区等区域。全体选手赛前在候赛区抽签候赛,抽签号确定后,选手根据抽签顺序参赛。

  (三)成绩比例

  大赛计分方式包括选手个人成绩计分和参赛队组织奖计分两部分,具体如下:

  1.选手个人成绩计分

  (1)理论知识大赛

  理论知识大赛评分标准含客观题(闭卷)及案例职业能力测评题(可带参考资料),详见《职业能力测评评分表》,客观题占理论成绩60%,案例职业能力测评题占理论成绩40%,满分共为100分。采用笔试形式按统一标准评分。选择题答对一个得相应分值,答错或不答不得分也不扣分;判断题答对一个得相应分值,答错一个扣相应分值,不答不扣分也不得分。8个测评维度、40个测评点给予相对的分值。

  (2)实操技能大赛

  实操技能大赛各操作技能模块均按实际分值打分。现场实操竞赛各实操模块均按相应的评分标准以百分制的形式打分。实操总成绩为各模块成绩之和,按百分制计算。

  (3)选手大赛成绩

  选手大赛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FBJ=30%FBL+70%FBS

  式中:

  FBJ——选手大赛成绩

  FBL——选手理论知识大赛分数

  FBS——选手实操技能大赛分数

  2.大赛组织奖计分方式

  大赛组织奖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包括领队审核资料评价打分和参赛队选手成绩平均分。两项分值相加,计算组织奖获奖结果。大赛组织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1)领队审核资料评价打分

  该部分成绩由市(市、各区)领队进行评分,占大赛组织奖成绩的60%。具体为:以各区的预赛组织为依据,包括预赛组织、预赛实施、经费保障、媒体宣传等4个方面,由区领队根据参赛队交流材料评分(参考标准详见附件5)按照百分制对各参赛队进行评分。

  (2)参赛队选手平均分

  参赛队选手平均分为各参赛队选手总成绩除以参赛选手数(足额计划选手数)的平均分,占大赛组织奖成绩的40%。

  (3)选手竞赛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理论知识成绩(占30%)、实操技能成绩(占70%)相加组成。竞赛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修约)。

  (4)参赛选手按总成绩从高向低依次排列名次,参赛团队按选手的平均成绩从高向低依次排列名次。

  (5)选手竞赛总成绩相同时,实操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实操技能成绩相同者,实操技能总用时与规定时间近者优先。若上述各项均相同者,则增加答辩或实操考核决定名次,不产生并列名次。

  四、时间安排与竞赛设备、场地

  (一)9月24日(或23日晚上)上午理论竞赛,地点:西安外事学院南校区医学院10#教学楼。

  (二)9月24日下午、25日上午技能操作竞赛,地点:西安外事学院医学院实训楼。

  (三)实操所需的设备、工具、材料由竞赛组委会负责提供。

  五、注意事项

  (一)理论知识竞赛

  1.理论大赛测评,选手自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赛场。案例职业能力测评可携带参考资料。两场测评中间间隔时间5分钟。

  2.选手须带身份证参加比赛。试卷上除在规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外,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3.违反赛场纪律者一律取消竞赛资格。

  (二)现场实操竞赛

  1.选手进入实操赛场必须佩戴参赛选手抽签号码,工作服(统一为白色短袖分体护士服、白色护士鞋)由选手自备,并不得有单位名称等明显标示,进入赛场的选手不得携带任何规定以外的物品。

  2.现场实操竞赛在规定的场地使用指定设备及用品进行。

  3.选手在进入实操赛场的指定位置即开始计时,现场实操提前完成时,选手应举手向裁判示意报告操作完毕。选手操作超时,计时员直接叫停。

  4.选手的现场实操时间由计时员记录。

  (三)竞赛现场操作违规违例处理办法

  1.选手如有不服从竞赛工作人员统一安排、违反赛规的行为,根据造成后果的程度,由仲裁组决定,给予警告、扣分、取消竞赛成绩、取消竞赛资格等处分。

  2.实操技能竞赛过程中选手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及行政区域名称、个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违者该项目成绩记零分。

  3.实操技能竞赛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中间不提醒。现场实操竞赛超时,立即叫停。

  六、赛场规则

  (一)赛场内除必要的裁判和赛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赛场负责人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二)新闻媒体派员进入赛场必须经竞赛组委会允许,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赛事。

  (三)各参赛领队和随行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否则所在代表队选手按违规处理。

  (四)所有进入竞赛场地人员须遵守承办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七、参考材料

  (一)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基础知识、初级、中级、高级),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组织编写,2013年7月出版。

  (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

  《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和养老护理员考试指南》,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编写,中国社会出版社2014年3月出版,主编:杨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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