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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产业政策:这些政策事关医药发展】
发布日期:2019/10/21 来源: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点击次数: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


发文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政策类型:市场监管


面向群体:药品行业


政策要点概述


为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更好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


《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二十条具体举措。


对涨价不合理且违法的,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对涨价不合理但尚不构成违法的,约谈敦促企业主动纠正,必要时采取公开曝光、中止挂网、失信惩戒等措施。力争2019年12月底前,敦促一批企业主动纠正失当价格行为,暂停一批非正常涨价药品的挂网采购资格,惩戒一批涉嫌价格违法、欺诈骗保或严重失信的企业,曝光一批非正常涨价和垄断典型案例,使药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


结合药品供应保障需求和全国布局,2019年再推进2家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实现稳定生产供应的小品种药(短缺药)增加40种。到2020年,实现100种小品种药(短缺药)稳定生产供应。通过加大支持和引导力度、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完善药品采购政策等措施,促进医药产业提质升级,优化提升药品生产供应能力和质量




关于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


发文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政策类型:监管


面向群体:医疗行业


政策要点概述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


通知在加强依法执业、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加强人才队伍和医院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和措施,提高社会办医的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同时,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质控中心要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标准,实现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的补充通知


发文部门: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政策类型:监管


面向群体:汽车行业


政策要点概述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的补充通知》,要求生产者获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发生冒烟、起火事故的,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事故基本信息;如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生产者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信息表(试行)》。


通知还要求,生产者在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发生后,应主动排查同型号、同批次或使用同样零部件的车辆是否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经排查,发现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生产者应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尽快实施召回。



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


政策类型:政策扶持


面向群体:产教融合


政策要点概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一是产教融合型城市。从2019年起,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试点建设首批2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将改革向全国推开。


二是产教融合型行业。省级政府在推动试点城市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基础上,依托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群,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产教融合改革中的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职能,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改革的标杆行业。


三是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建设培育一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