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商务部等1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其他自贸试验区施行政策的通知》。
其中有一条政策是这样说的:
积极开展与主要贸易国别汽车认证标准的比对,推动认证认可结果与主要贸易投资合作国家(地区)双向互认;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前提下,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平行进口汽车标准符合性整改业务;推动实现海南自贸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服务和管理平台与海关数据信息系统联网;支持开展平行进口汽车销售服务标准建设;支持海南自贸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平行进口汽车保税展示交易。 |
乍一看,这是一条关于汽车的政策,可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它的“前世今生”。
几个名词解释
贸易国别:是进口或者出口的对外签约国家,即进口的供应商所在国家和出口的客户所在国家。 |
汽车认证:我国平行进口汽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节能、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并获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
海关特殊监管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我国关境内,赋予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 |
平行进口汽车:是指未经品牌厂商授权,贸易商从海外市场购买并引入中国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 |
自2014年国务院部署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以来,我国汽车平行进口快速发展,相关认证、销售、服务以及组织方面逐步建立完善,市场更加规范有序。截至目前,试点范围覆盖了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川、新疆以及大连、宁波、深圳等省市的19个整车进口口岸。
海口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于2014年7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2015年6月通过国家验收并投入运营,2018年1月商务部等八部门正式批准海南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2018年底,共完成进口汽车1854辆,货值6062.47万美元,缴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近3亿元。今年前7个月,海口海关共监管平行进口汽车826辆,货值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