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注意,陕西省这些重要申报开始了!】
发布日期:2020/04/12 来源: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点击次数:0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推荐国家和申报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通知


  政策类型:资质认定
  面向对象: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条件:
  1.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3年以上;3.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80家以上,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4.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5.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条件:
  1.运营主体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有科学合理的基地发展目标,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3.房屋建筑总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入住企业30家以上,从业人员500人以上,小微企业占入住企业总数70%以上;4.运营团队管理规范,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创业服务经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5.基地服务功能完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公开,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占总服务量的20%以上。


                                                             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4月20日
  政策全文:

【关于组织推荐国家和申报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通知】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推荐陕西省第一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政策类型:项目申报
  面向对象:绿色制造业企业或园区
  申报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及绿色供应链等内容
  1.绿色工厂。鼓励各地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重点行业中,选择一批绿色制造方面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2.绿色设计产品。本批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申请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根据标准具体要求,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报告。3.绿色园区。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参照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选取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进行申报。4.绿色供应链。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申报范围涵盖纺织、汽车、电子电器、通信、机械、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制造企业。
  申报条件:
  1.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申报单位应为本省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近三年内经营状况良好,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申报单位积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具有一定的绿色制造基础,行业代表性强,在业内有较强的影响力,经营实力雄厚;2.绿色园区申报单位应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主管部门,园区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园区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发展水平高,且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安全和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
  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5月15日
  政策全文: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推荐陕西省第一批 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政策类型:项目申报


面向对象:

现代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大数据、人工智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及物流、文化、服务、建筑等领域,兼顾区域产业特色和发展需要的省内企业。


申报范围:

(一)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40人。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六)对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适当放宽指标要求。

(七)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1.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2.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4. 被列入陕西省科研信用体系黑名单。


                                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5月7日


 政策全文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