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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3 来源: 点击次数:0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人银汉中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28日 

   

关于加强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

  为加快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投资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六大战略”和“五大产业”定位,结合当前重大项目建设和融资需求情况,现就加强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金融支持重点,加大信贷投入力度

  ()持续满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需求。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全市重大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进度,了解资金需求情况,确保对大唐略阳发电厂热电扩建、地电汉中供电分公司输变电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的支持总量稳定、力度不减。为西成客运专线汉中段、阳安铁路扩能改造、宝汉高速汉中段建设等重点工程做好交通项目贷款。同时,积极做好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汉中段)、南郑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略阳县黑河水电梯级开发项目、宁强县巨亭电站建设等项目建设的综合授信和贷款发放工作。对上述重大建设项目,要做到早介入、早立项、早报批、早投入,以有效的信贷投入,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全市经济发展不减速、不断档。

  ()加大对支柱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与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建设上加大信贷投入,支持支柱产业向中高端发展。主动介入支持现代材料、装备制造、绿色食药、旅游文化、高新技术“五大产业”,以优化信贷投向和金融资源配置促进全市支柱产业升级发展。依托汉中航空智慧新城建设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信贷衔接和金融服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陕西煎茶岭镍矿开发、亚特高压电器配套生产线建设、陕西汉机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汉台年产6万套重汽发动机缸体和缸盖铸件生产线建设、汉中精测智能测控系统产业化建设、陕西广泰和药业年产2500吨中药饮片生产线等重大项目,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加大对旅游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抓好汉中兴元新区文化旅游项目、龙岗文化生态旅游园区、西汉三遗址汉文化园、黎坪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开发建设、青木川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西乡县骆家坝旅游特色名镇建设等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及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信贷配套服务工作,推动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

  ()加大对园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全市农业园区、工业园区、循环产业园区的项目建设,打造现代产业发展基地。积极做好西乡县五丰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中药科技产业园建设、城固县山花茶叶现代农业园区、“天赐秦韵”西乡茶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勉县现代农业园区产业发展项目、镇巴县绿色产业园续建项目、留坝高江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洋县现代材料产业园区建设等一批重点现代农业园区和产业园区的信贷衔接,促进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开工,各类设备采购资金充裕,推动全市现代农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加大对民生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紧紧围绕汉中航空产业园区体育运动中心、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羌文化研究中心、西乡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宁强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汉中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区建设等项目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拓宽信贷支持领域,促进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二、改进信贷管理机制,扩大项目融资渠道

  ()合理规划信贷投放重点。各金融机构在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均衡增长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信贷资金结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所需配套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对投资计划内正在建设中的项目,要保证必要的信贷配套资金及时安排和足额拨付。对符合国家投资方向、还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沟通协商,高效规范地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

  ()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步伐。各金融机构要结合产业项目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开发符合需求的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加强针对支柱产业和重大项目的融资创新研发力度,积极提供银团贷款、循环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同业互保等多元化的特色金融产品。在覆盖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提高定价精细化水平,降低融资成本。开展核定货值质押、买方付息票据贴现、动产质押、仓单质押、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经营权质押等业务品种,探索符合产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重大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还贷能力,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扩大重大项目收益权或经营权质押贷款的范围,运用杠杆租赁、直接租赁等工具,积极为大型矿山设备、机电设备等大宗已购或待购设备置换资金。对贷款金额较大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总行、省行通过直贷方式解决。合理确定重大项目贷款利率水平,对鼓励发展的产业、技改项目和公益项目,贷款利率尽量不上浮或少上浮,并配合财政政策,做好项目贴息工作。对重大项目融资中存在的困难,要及时向上级行反映,争取上级行的信贷倾斜支持。

  ()提高信贷管理效率。各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优势特点,全力为支柱产业和重大项目提供支持,农发行汉中市分行、农行汉中分行、邮储银行汉中市分行、信用联社要充分利用熟悉农情、地情的有利条件,积极做好农业园区项目、农田水利工程的金融支持;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要重点做好交通、装备制造等领域银团贷款工作,长安银行汉中分行要结合自身特点做好保障房、产业园区等的信贷投放工作。要积极探索提高信贷管理效率,在贷款管理权限、业务流程、激励机制、绩效考核等方面充分考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客户的实际需求,实行贷款营销“绿色通道”,在符合信贷管理制度和有关贷款条件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审批环节。对由于市场、政策变化造成重大工程项目贷款质量下降的,考虑对信贷人员实施“尽职免责”,实行高容忍度考核。

  ()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各金融机构要在加大支持有市场、前景好的产业项目和积极支持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的同时,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对产能过剩行业,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差别化政策,做到有扶有控。支持先进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进一步改善续贷管理;对市场前景好、暂时有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对破产重组企业提供必要资金支持,通过探索定向开展并购贷款、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加大对棚改、水利、铁路等领域的金融服务。为PPP等方式安排合理融资渠道,有效地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扩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对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通过保全资产和不良贷款转让、贷款损失核销等方式支持压产退市。严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资,防止盲目投资加剧产能过剩。

  ()加强新型债务融资工具的运用。各金融机构要抓住债券市场创新发展的机遇,及早介入和争取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格。已有承销债务融资工具资格的金融机构要完善各项市场业务的内控制度,有效防范债券市场异常交易风险。加强对新型债务融资产品的营销,积极为符合发债条件的企业提供顾问和承销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据项目特点选择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和资产支持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措资金,逐步优化融资结构,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有效管理和防控金融风险

  (十一)加强项目推介,促进银企合作。人民银行各县支行要与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工作协作机制,组织银行和企业通过项目推介等方式,建立银企交流合作平台,帮助银行及时掌握重大项目资金需求状况,提高银企合作效率和成功率。采取多种方式促进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实施企业建立务实、高效、稳定的银企关系,探索建立银企合作的长效机制。鼓励引进域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健全金融组织体系。

  (十二)完善征信系统,营造良好环境。人民银行各县支行要继续扩大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帮助金融机构利用企业征信系统有效判断项目融资需求及相关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与还款能力,有效降低金融机构项目融资的信贷风险。进一步加强税银合作力度,建立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披露,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加强信用制度的宣传、建设,促进规范社会信用环境,培育社会信用文化,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为金融机构加大项目建设信贷持续投入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十三)积极探索创新,加大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各县支行要及时了解金融机构在支持支柱产业和重大项目中的新做法、新成果,及时解决金融机构面临的困难问题,探索将支持支柱产业和重大项目情况纳入对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积极探索金融支持产业项目成效与货币信贷政策激励、金融市场准入等挂钩的有效途径,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支柱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四)加强监测预警,防范信贷风险。各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在宏观调控形势下,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潜在的信贷风险,完善重大项目信贷风险预警机制,要特别注意防止贷长、贷大、贷集中和严重的存贷期限错配产生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要认真评估重大项目,加强贷后管理,密切关注项目运行变化情况,确保贷款安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市场准入标准、达不到国家环评和排放要求的项目,要严格限制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切实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