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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稳增长扩投资增效益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2/10 来源: 点击次数:0

汉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工业稳增长扩投资增效益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落实,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充分发挥工业发展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加大工业投资,培育发展新动力,促进工业经济企稳回升,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培育规上企业。按照“摸排一批、培育一批、 壮大一批、升级一批”的思路,深入开展“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为工业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对当年新进入规模以上企业的,每户企业补助10万元。对完成规上企业培育年度任务的县区,奖励10万元。对超额完成规上企业培育任务的县区,每超1户奖励5万元。对当年首次产值超过1亿元的企业,每户企业补助20万元。

二、加快推进技术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支持企业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应用,引导和推动企业与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提高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新产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当年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当年争创的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贯标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三、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对完成年初下达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新增入园企业、基础设施投资、园区项目投资、吸纳劳动力、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的21个省级工业园区,且考核排名前7名的,给予每个园区100万元奖励。对成功争创省级以上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园的园区,奖励10万元。

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当年竣工投产的市级工业重点技改项目,奖励项目单位20万元。对完成当年计划投资任务的市级工业重点项目,奖励项目单位10万元。

五、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对当年投资5000万元以上、贷款1000万元以上、且年内能达产达效的企业,按贷款额度的2%给予贴息补助。对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按新增贷款的2%给予贴息补助。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扶持重点骨干企业。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拉动工业经济增长。对当年产值3亿元以上、且增幅超过40%的工业企业,奖励企业领导班子20万元。对当年产值1亿元以上,且增幅超过50%的工业企业,奖励企业领导班子10万元。

七、鼓励企业稳产促销。鼓励区域内企业互采互补,抱团取暖。同质同价条件下,工业企业优先采购本地工业产品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总额的1%给予奖励支持,最高奖励50万元。对当年在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进行广告宣传的企业按广告宣传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种展销会、博览会以及跨国采购洽谈会活动的工业企业,给予展位费补贴。

八、引导企业上市融资。对当年在境内外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奖励100万元;对当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并成功实现融资的,奖励50万元。

九、加强企业管理创新。鼓励企业管理创新,推广精益化管理先进经验,实现降本增效目标。对当年成本降低明显、效益增长较快的年产值3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精益化管理工作受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市级以上召开现场会的企业,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5万元。

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严格执行各项清费政策,确保各项取消、免征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为企业减负担、降成本、优环境。

市工信委、市财政局根据该《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意见中奖励补助与其他部门行业重复的,不再重复奖励。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