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认定
关于做好2017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10 来源: 点击次数:0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中小企业局,西咸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6〕45号),实施“千企转型万企示范”行动计划,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现就2017年度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型升级示范内容

  1、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加快升级换代,提升发展层次;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新技术、新产品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2、企业积极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主营产品生产规模扩大,产品销售前景好;产品升级步伐加快,由低端向中高端迈进,成就突出;传统企业发展研发、咨询、设计、创意、物流等现代服务业。

  3、企业应用和开发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虚拟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网络众包、异地协同设计、规模化个性化定制、精准供应链管理等新业态,开展和推广总集成总承包、集成式智能创新、电子商务等新模式。

  4、企业积极参与开放型经济,与全国知名企业合作发展,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营销网络开拓国内外市场,有效实施境外并购,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等。

  5、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生产经营制度不断完善,整体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现代市场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申报要求

  1、企业须在陕西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相关经营证照齐全。

  2、符合转型升级示范内容要求之一,并在某一方面或企业整体转型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

  3、企业生产经营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企业效益良好。

  4、企业须设立满3年以上,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且近2年内无严重安全事故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

  1、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1)。

  2、申报企业情况表(附件2)。

  3、申请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企业转型升级情况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转型取得成效、前景规划等)。

  5、营业执照等有关附件(复印件)。

  在确认相关信息真实、材料规范齐全后,按A4规格装订成册。

  四、名额分配

  申报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名额分配:西安市40个,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汉中市各30个,延安市、榆林市、铜川市、安康市、商洛市各20个,西咸新区、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各15个。

  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后,将申报企业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2017年3月底前报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非公经济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企业名册及申报企业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方式:非公经济发展处     乔洪英   029-63916799         蒋海清   029-63916831

  邮箱:faguichu2820@sina.com

附件如下:

1、陕西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请表

2、申报企业情况表

3、市(区)申报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