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工信信产〔2020〕15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省互联网企业基本情况,根据《海南省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有关要求,我厅从2020年3月份起开展全省第十四批互联网企业入库申报工作,共有56家企业通过“海南省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交了申报材料,经各市县(洋浦)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验和我厅复核后,于2020年7月22日在我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海南同城必应科技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纳入我省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纳入我省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的互联网企业,每月14日前登录海南省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iitb-internet.hainan.gov.cn)(以下简称“互联网产业综合平台”)填报企业上月月报,连续3个月未上报企业将自动从我省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退出。
二、已申报但暂未纳入互联网企业数据库的企业,应登录互联网产业综合平台,点击“补充材料”提交能证明本企业从事互联网业务的ISP许可证、ICP备案号、网上交易流水账单等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尚未申报但符合互联网企业条件的企业,可继续登录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注册后,点击“互联网企业申请”进行申报。
四、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中的互联网企业实行“常年申报,分批审核、动态退出”的管理机制。
附件:第十四批纳入海南省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名单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电话:0898-65351917)
附件
第十四批纳入海南省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