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9 来源: 点击次数:0
关于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
陕中企规发〔2013〕35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中小企业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中小企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工信部《关于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3〕6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省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和促进小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扶助小微、转型成长”主题,落实完善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着力培育“三型”小微企业和配套型工业企业,新增小微企业2.5万户;重点支持小微企业专利新产品产业化和信息化应用;推进创业基地标准化厂房和小微企业孵化器建设;认定一批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成全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完成30万名创业技能人员、1万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30名领军人才培训;建立工业企业数据库,全年培育新增规上工业300户,力争达到500户,新增小微工业企业1万户;配合工信部企业负担情况网上直报系统建设,推动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政策落实。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发14号和省政府36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

  联合相关部门对扶持小微企业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落实《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责任;会同省财政厅制定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确保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不低于20%;搞好“清费返税”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提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免税的可操作方案;引导媒体开展宣传宣讲活动,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推动“三型”小微企业和配套型工业企业发展

  1.大力催生小微企业,发展工业企业生力军

  (1)继续加大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三型”小微企业和配套型工业企业支持力度。省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的部分在上年基础上增长20%以上。

  (2)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支持创新研发中心建设,提高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一批小微企业专利新产品产业化项目。

  (3)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促进银企沟通,搭建银企信息对接平台;支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拓宽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4)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推进计划。确定一批信息化应用试点企业,培育一批企业管理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建设陕西中小企业智慧云平台;推进数字企业建设工作,确认一批示范数字企业。

  (5)建立全省工业企业数据库,鼓励支持全省工业中小企业迅速成长和加快发展。

  (6)结合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兴业实施意见,依托创业基地、企业孵化器、县域工业集中区,以及民俗工艺、手工业等特色产业村镇,重点支持“三型”小微企业发展。

  (7)联合相关部门,抓好省内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工作,支持发展一批配套型工业中小企业,提升协作配套能力。

  2.加速培育规模企业,壮大全省工业支持力量

  (1)建立全省新增和培育规上工业数据库,明确近、中期新增和培育的目标。

  (2)继续实施对经培育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的小微企业,省、市两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直接奖励企业的扶持政策。

  (三)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

  1.举办县域工业集中区项目推介会和产品展销展示活动,组织中小企业参加西洽会和中博会。

  2.支持一批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标准化厂房和小微企业孵化器建设,鼓励市县对小微企业租赁厂房给予贴息。

  (四)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以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为抓手,加快服务体系建设步伐

  (1)加快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建成国家批复的第一批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窗口”平台项目,启动第二批 “窗口”平台项目的建设;调研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情况和问题。

  (2)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机构,认定一批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施百项公益活动计划,组织省级示范平台为小微企业开展百项公益活动,带动社会化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开展服务,力促中小微企业发展。

  2.加强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工作,不断优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中小企业创业发展。

  (2)强化人才培训工作,抓好国家银河培训工程的落实,扩大培训工作覆盖面;采取“走出去”战略,继续办好市县局长培训班,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坚持重点培训和普遍培训相结合,组织实施经营管理人才和创业人才培训;联合西北工业大学认真抓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通过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实施创业技能培训。

  (3)健全中小企业、非公企业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认真开展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等推荐工作;加大职称评审工作力度,拓宽职称工作覆盖面,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3.加快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

  (1)支持一批中小企业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服务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帮助企业创新营销模式,提高管理效率。

  (2)联合信息技术行业大企业,开展中小企业重点行业信息化应用培训服务。

  (3)加快实施中小企业名录库和预警监测网建设,开通运行陕西省中小企业名录库网上查询系统。

  4.完成筹建省、市两级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在全省开展重点行业小微企业专家服务行系列活动。

  5.建立服务中小企业的管理咨询专家库,鼓励引导管理咨询机构为小微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改善融资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1.深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融资产品,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组织开展银企供求信息对接,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2.举办担保机构业务创新、风险控制等业务培训,提高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服务能力;鼓励支持担保机构提高对小微企业的担保业务规模。

  (六)深入推进企业减负和维权工作

  1.配合工信部企业负担情况网上直报系统建设,推动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政策落实,清理整顿企业反映突出的负担问题。

  2.发挥省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作用,开展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和企业减负工作检查。建立企业负担调查评价体系,推进企业减负长效机制建设。

  3.支持完善全省维权服务体系建设和业务开展。

  三、工作安排及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面动员部署。小微企业是中小企业的生力军,是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是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中小企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扶助小微企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专项行动与今年确定的中小企业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三问三解”活动结合起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完善具体的行动措施,组织动员和全面部署实施专项行动,使之成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力举措。

  (二)多措并举,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各级中小企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督导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二是加大政策引导,落实好中、省现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针对小微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三型”小微企业发展,同时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基地(孵化器)、服务平台网络等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各类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原则,协调凝聚各方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参与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商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作用,汇聚资源,加强合作,积极开展重点服务活动。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中,要加强检查督导,勇于创新实践,注重总结交流,及时将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给予推广,逐步建立起扶助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各市区、各部门7月底前组织开展中期检查:依据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汇总自查情况,形成阶段性工作小结,同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工作进展中的困难和问题;11月底前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检查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将工作总结报送省局发展规划处汇总上报工信部。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优秀“三型”小微企业的典型经验和企业应对挑战转型成长的典型做法,提振企业信心,弘扬企业家精神。各级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宣传报道,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示范引路,积极营造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的氛围和环境。

  联系电话:(029)87292814

  传 真:(029)87292816

  电子邮箱: fazhanchu@sohu.com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