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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关事项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2/06/29 来源: 点击次数:0

近期,省科技厅接到企业和有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反映,有人以快递到付形式为我省企业邮寄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借此收取费用。针对此事,省科技厅特此声明:

一、我厅从未印制过此类证书,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印制或发放此类证书。(近期企业收到的假证书图片和快递发件人图片附后)。

二、我厅在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各个环节,从未收取任何费用。借机收取任何费用的行为,都请企业慎重对待处理,加强防范识别,以免上当受骗。

如有不明之处,可电话或者发邮件联系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高阳 029-81884003,296930313@qq.com(邮箱24小时受理)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