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4月14日下午,省司法厅与省知识产权局组成联合调研组,重点就《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制定,赴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地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迎波,省司法厅、省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调研了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和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致认为,2021年3月,陕西省委提出“秦创原”这一重大战略举措以来,“秦创原”正在集全省之力助推陕西科技创新迈入新发展阶段。2022年4月“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揭牌以来,中心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正在为陕西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创新活力。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重大部署,全力推动《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制定工作,以良法善治为陕西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随后的座谈会上,调研组介绍了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情况,介绍说明了《陕西省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主要内容,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的修改、程序及规范要求等相关事项。参会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关心关切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充分交流,针对《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李迎波在讲话中表示,后续工作中,将认真分析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省人大、司法厅《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制定修改和审议,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立法工作进程,提升立法工作质量,让《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更加符合我省战略定位、彰显陕西特色、反映时代特点,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