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合作社来沪灵活就业登记试行“信息化”
发布日期:2021/02/25 来源: 点击次数:0
合作社来沪灵活就业登记试行“信息化”


  本报讯 为加强对来沪从业人员的就业管理,引导外来人员规范灵活就业,市政府于2013年在全市选择了医院护工、农业、家政服务和个体工商户等4个行业试行灵活就业登记制度。作为试点行业主管部门之一,市农委专门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区、镇三级工作联动机制,制定了行业操作办法(试行)、就业登记问答、区县受理点名册、办事指南等,对来沪农业从业人员情况进行了调研,有序开展了灵活就业登记工作。

  去年,市农委选定青浦区作为试点区开展先行先试,在4个不同领域的农民合作社按照集中排摸、集中申报的原则,开展人员梳理、信息填报和就业登记等工作,为全市面上铺开积累了实践经验,提供了有益借鉴。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9个郊区县共有1103人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记者获悉,在本市农民合作社从事农业劳动的来沪从业人员,持有本市临时居住证,并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要求,可按规定提出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申请,将为其今后在本市依法享受公共服务提供依凭。目前来沪农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已研发完成并将于近期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