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6 来源: 点击次数:0
陕西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通知
陕中企非公发〔2013〕85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小企业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改善全省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制度》(陕办字[2008]86号)通知要求,省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在全省开展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制度》,以落实优惠政策、推行政务公开、优化公共服务和提高质量为目标,以解决制约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工作。通过评议,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评议的组织实施

   评议工作由各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办公室(中小企业局)组织实施,采取自评和上级抽评相组合的方法进行。

  三、评议的对象及内容

  评议对象:

  为各市(区)、县(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和服务部门,包括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司法、公安、卫生、环保、劳动和社会保障、商务、物价、工商、国税、地税、银监、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小企业等部门。

  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政策法规环境。包括贯彻落实中、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因地制宜地出台的适应本地区非公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依法开展非公有制企业维权工作,严肃查处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等情况。

  (二)政务环境。包括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在市场准入、资源配置、税费标准、技术支持等方面消除不同所有制企业差别待遇,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环境等情况。

  (三)融资环境。包括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对接服务活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引导担保机构进行产品创新、业务拓展;设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等情况。

  (四)服务环境。包括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发布有关产业政策、投资重点、市场需求和经济运行信息;积极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组织和引导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技术信息、人才培训、创业辅导等情况。

  (五)投资环境。包括积极打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积极支持创业,搭建创业载体平台,努力营造全民创业的氛围;表彰奖励发展非公经济的优秀民营企业。

  四、评议方式和程序

  评议代表从所在地省、市、县(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营企业家中推举产生;市(区)评议代表不少于50名,县(区、市)评议代表不少于30名。

  评议采取无记名填表投票形式进行,评议代表填写《市、县(区、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评议总体评价表》、《省、市、县(区、市)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和服务部门评价表》、《评议代表意见、建议和情况说明表》进行评议。

  五、评议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2013年6月20日-7月10日)。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评议工作。

  (二)实施测评(7月11日-7月31日)。组织评议代表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收集意见和建议。

  (三)自查整改(8月1日-15日)。各参评单位要针对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评议结果要上报同级政府和上级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小企业局)。各市(区)要认真总结环境评议工作,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包括评议结果)于2013年8月15日前报送省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局)。

  (四)重点抽查(8月16日-9月15日)。2013年八月中下旬起,由省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抽查有关市(区)、县(区、市)的评议工作,复评市(区)和部分县(区、市)非公有制经济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认识,端正态度接受评议。要精心组织,部署机构人员,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安排评议进度。要切实整治评议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把外部评议与部门、系统内的自查自纠相结合,扎实有效地做好评议工作。

  (二)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各市(区)、县(区、市)要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请企业和群众对评议工作进行监督。各被测评单位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向特邀监督员和评测点代表打招呼,自觉接受媒体监督。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负责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评议机构和部门及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宣传动员、问卷发放、汇总统计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评议工作各个环节的督促和检查,确保评议过程公正,评议结果真实可靠。

  (四)完善制度,注重长效。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评议机构和部门,要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整理环境评议资料,不断完善环境评议制度,形成规范化、有序化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发挥环境评议的监督功能,为陕西非公经济发展乃至建设西部强省保驾护航。

   

    联系人:党天虎  王志毅

    电  话:029-87291899  87291637

附件1

市(区)、县(区、市)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评议总体评价表

市(区)、县(区、市)名称:                                                        

非公经济环境分类

满意度评价

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总体评价

政策法规环境

政务环境

融资环境

服务环境

投资环境

总体评价

其中

总体评价

其中

总体评价

其中

总体评价

其中

总体评价

其中

贯彻落实中省优惠政策 出台优惠政策配套措施情 况

依法维权查处损害投资者利益清理行政事业收费制止三乱情况

减少审批环节降低 办事成本情 况

在市场准入等方面消除差别待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情 况

开展融资对接服务推动金融机构支持非公企业情 况

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供担保贷款情 况

设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非公企业情 况

搭建服务平台开展技术咨询信息发布综合服务情 况

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及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搭建创业平台支持全民创业情 况

表彰奖励发展非公经济的优秀民营企业情况

满  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注:评价时请在各对应的空格内打“√”。

附件2

省、市(区)、县(区、市)非公经济管理和服务部门评价表

省、市(区)、县(区、市)名称:                         

非公经济管理和

服务

部门

满意度评价

发展改革部门

财政部门

科技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

规划部门

建设部门

交通部门

司法部门

公安部门

卫生部门

环保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商务部门

物价部门

工商部门

国税部门

地税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小企业管理部门

满  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注:1、评价时请在各对应空格内打“√”    

    2、省、市(区)、县(区、市)名称,是指“省级部门”、“市(区)级部门”、“县(区、市)级部门”。

附件3

评议代表意见、建议和情况说明表

 

                             陕西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