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8个政府部门领导做客博览会现场 解读企业扶持政策
发布日期:2013/05/15 来源: 点击次数:0
8个政府部门领导做客博览会现场 解读企业扶持政策

  
 

  【中国中小企业厦门网通讯员李国荣报道】博览会去年推出“政府相关部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报告会”,受到了广大中小企业欢迎,会场座无虚席。应广大中小企业的要求,5月10日上午,博览会今年继续举办“政府相关部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报告会”,邀请相关政府部门领导现场讲解中小企业企业政策。

  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

  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郑卫国副行长解读了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政策。2010年6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把金融部门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方方面面都基本纳于其中,构建了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主题框架。

  郑卫国副行长介绍,近年来,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主要通过运用再贴现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科学有效落实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政策,最大限度地支持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应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运用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督促商业银行认真落实各项中小企业信贷政策;积极参与、推动市政府出台扶持性政策,不断优化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环境等措施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

  郑卫国副行长还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将深化科技与金融结合,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大力推进供应链金融,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引导外向型中小企业运用跨境人民币结算,控制汇兑成本。

  规范劳务派遣市场

  针对当前厦门市劳务派遣市场的乱象,吴目国副处长对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进行了解读。其中,今年7月1日施行的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规范了劳务派遣用工制度。新版《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机构资质、同工同酬和定义劳务派遣岗位等方面作出诸多修改,特别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的概念作出具体定义。吴目国副处长表示,厦门市目前有300多家的劳务派遣公司,大多是中小企业,有16万多的劳务派工分布在厦门市的企业。新版《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对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要求进行行政许可,其注册资本需不少200万元,且必须是实收资本。对于新规出台前的劳务派遣工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合同期满。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新规实施后的一年内重新办理注册登记,为进行登记的企业将取消劳务派遣经营资质。

  免征多项企业注册登记费用

  市工商局许晓虹对中小企业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优惠政策进行了解读。许晓虹介绍,企业在正式经营前,一般需要经过名称预先核准、开设临时账户、验资、开股东会、订立章程、确定经营管理机构、工商设立登记申请、税务登记申请、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等环节。同时,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全国工商系统建立了“黑牌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库,被列入黑牌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库的人员,三年内不得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

  许晓虹还表示,厦门市近年来还相继停征多项登记费。其中,2011年起,暂停征收企业工商企业年度年度检验费、暂停征收台港澳个体工商户登记费用,取消营业执照副本费等十余项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免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费;2013年,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护航中小企业知识产权

  根据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估计,世界每年假冒商品的贸易额已经达到1000-1200亿美元,占全球贸易的5-7%。海关作为企业走出国门的“关口”,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尤为重要。厦门海关张海滨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实务进行了讲解。张海滨介绍,1995年7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律制度正式建立。

  目前,我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有主动和被动两种模式。其中,被动保护模式是指企业发现侵权情况后,向海关提出保护申请,符合条件的,海关依法扣留侵权货物。张海滨还提醒现场企业,如果企业有自主知识产权应尽量向海关申请保护备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通过备案,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能够主动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此外,市环保局陈晓舟处长则讲解了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的依据和分类,及办理时间和审批流程等问题,市发改委王婷解读了发改产业政策,市人社局刘川主任讲解了厦门市促进就业政策简介,市质监局钟向阳副处长讲解了质量品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