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快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0 来源: 点击次数:0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中小企业局: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上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5]110号),加快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步伐,优化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加快推进小型微型创业基地建设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的重要性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是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的场所,是聚集各类创业服务资源,为创办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撑的载体。加快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有利于激发创业精神,催生企业主体,推动全民创业就业;有利于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有利于促进小微企业聚集发展,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对促进我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区中小企业局要认真贯彻《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开创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新局面。

    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以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为主线,以构建小微企业创立与发展空间和服务平台为载体,以营造小微企业创业环境和条件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开放共享、创新服务的建设原则,集成落实创业政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发展目标是,从今年开始到“十三五”期间,省中小企业促进局认定并公告60个“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力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10个左右“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使其成为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齐全、创业群体高度活跃、服务功能标准规范、运行管理高效优良的创业示范基地。

    三、加快构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空间载体
    充分发挥和利用我省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机构等有利条件,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种力量的作用,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加快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空间场所,为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仓储物流、物业及后勤保障的基本服务。要加快配套公共设施,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促进创业与创新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小微企业创业和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办公设施、网络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产品展示、工作社交等资源共享空间。
    四、不断完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服务功能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运营主体在为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经营等基本条件的同时,要建立创业服务团队,积累创业服务经验,丰富创业活动,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水平。一是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住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二是信息咨询,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平台,形成便于入住企业查询、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三是政务代理,加强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提供政务代理服务;四是投资融资,与银行、担保、风投、小贷等各类融资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投融资对接服务;五是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服务;六是技术支持,提高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建立良好的技术服务协同机制;七是市场营销,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八是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九是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会计、专利、审计、评估等专项服务。
    五、切实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组织协调
    各市、县、区中小企业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创业基地的建设与发展。要根据当地区位特点、产业现状,对创业基地的规划布局、发展方向、资金筹措、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进行充分论证,结合实际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方案,抓紧立项备案,加快组织实施。创业基地要建立精干、务实、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以市场化方式为主导,破解创业基地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问题,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服务流程、标准及质量保证。中小企业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创业基地项目用地需求,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为创办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努力降低企业用地和经营成本。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将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要将创业基地建设与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相结合,使创业基地成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骨干节点。要加强创业辅导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引进、联合、共建等多种形式,聚集各类优质服务资源,提升服务能力。要加强示范引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为标杆,总结典型做法,推广先进经验。
    六、积极做好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公告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省中小企业促进局每年组织一次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认定、公告工作。各市、区中小企业局要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对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组织好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省级创业示范基地条件参照国家创业示范基地的基本条件适当放宽:⑴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目标和实施方案。⑵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定了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质量保证措施。⑶能够为小微企业提供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工作条件,2014年已入住小微企业15家以上,今后3年内每年新增入住小微企业10家以上,能够平稳运营,可持续发展。⑷具备较为完善的服务功能,创业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提供和达到5项以上创业服务功能,业绩突出。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省局网站公示1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认定并公告为“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对创业示范基地实行滚动管理,每3年复核一次,对复核通过的创业示范基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2015年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按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三章申报程序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求组织,申请报告样式见附件。申报材料按A4纸张规格印制一式5份及电子版,附创业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材料1份,报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县域工业处。申报截至时间为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雷平  电话:029-87292820

邮  箱:xianyugy@sina.com

附件: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请报告(样式)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