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陕西省委 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解读说明
发布日期:2019/04/12 来源: 点击次数:0

(主要内容来源于省文件起草部门说明材料)


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已于2018年12月22日发布。

一、制定《若干意见》的基本思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目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基本遵循。总书记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要正确认识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减轻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六个方面制订政策,支持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制订我省的支持政策,必须紧扣总书记讲话精神,把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具体化,逐字逐句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制订的政策务实管用,具有操作性。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总体来看,发挥了重要作用,效果是好的,但也有一些政策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落实效果差,企业缺乏获得感。这次起草过程中,对已有支持民营经济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评估,按照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研究提出新举措。特别是对总书记讲话中点到的一些具体问题,要求一定要有明确的解决办法。

三是充分借鉴外省市好的做法和经验。起草组及时收集外省市陆续出台的政策措施,关注央视对各省市主要领导采访报道,从中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好的经验。

四是充分考虑我省实际承受能力。经初步了解,有些省市这次出台的政策中,支持民营经济的各类资金多达300-400亿元,我省大约260-270亿元。比如上海、安徽、湖北和山东四省均建立规模100亿元的纾困基金,我省比照山西,建立50亿元的纾困基金。再比如省级担保和再担保公司现有资本金约100亿元,这次要求要多渠道融资,力争2020年达到200亿元以上。还有就是整合已组建的军民融合、高端装备、大数据、新材料和工业技改等产业发展基金,要求支持民营企业的不少于100亿元。

二、组织起草和征求意见情况

首先是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和平书记多次到民营企业调研,强调强化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政府主要领导、常务副省长以及省委统战部部长先后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分析困难和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在前期调研和各部门进行政策梳理的基础上,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于11月下旬形成了《若干意见》的初稿。期间,多次听取起草汇报,并就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与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协调。初稿形成后,先后两次书面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意见,认真研究后能吸纳的尽可能予以吸纳,有些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反复沟通。在此基础上,召集30多个省级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负责同志,对《若干意见》进一步讨论修改。

三、《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共九个部分,33条政策措施。主要特征:

一是创新性政策点有21个。如:第8条,设立50亿元民营企业纾困基金;第9条,省级各类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在现有基础上,到2019年力争达到100亿元以上,再担保公司要多渠道融资,到2020年力争达到100亿元以上;第19条,整合已组建的军民融合、高端装备、大数据、新材料和工业技改等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民营企业的不少于100亿元。设立10亿元的民营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营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各市、县支持民营企业开发新产品、提升装备水平等的奖励;第22条,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从2019年起,对列入国家“专精特新”的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第29条,组织开展“清欠”行动和“化解产权纠纷”行动等。

二是深化性政策点有40个。主要是对省政府〔2016〕45号文件提出的政策措施的细化、补充和完善。如:第5条中,大幅度减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018年底前,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收费”;第6条中,切实降低企业用电用地成本,民营企业一般工商电价2018年内降低10%;对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第12条,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奖励措施;第13、14条,拓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15、16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第26条,加大“民参军”项目支持力度及补助政策等;第32条中,省委、省政府每两年召开一次民营经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三是借鉴性政策点有4个。如:第19条中,民营企业符合《陕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的新建项目,对其购置关键、核心设备投资在300万元以上,按实际购置金额的5-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这是借鉴了河南等省的做法;第25条中,对建立军民融合发展服务平台的补助是借鉴了沈阳市的做法;帮助民营企业办理有关许可手续,市、县级财政给予一定奖励是借鉴了西安市的做法等。